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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酒精”干部涉嫌违反中央八项精神等多项规定。
发布日期:2025-04-12 10:31 点击次数:116
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。甚至于出现“无酒不成席”的说法,更是中国人接待亲朋的最佳方式,没有之一。
喝酒本身没有问题。但是,酗酒就可能会伤害身体健康。更有甚者,个别地方个别人,形成了所谓官场酒文化,出现了所谓“酒精”考验干部,在公务活动中频繁饮酒,严重损害党风政风,不仅浪费公共资源,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,资深众多腐败现象。
“酒精干部”可能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。
违反党纪党规
• 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党员干部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,超标准、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,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违反工作纪律
• 公安部“五条禁令”
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,违者予以纪律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辞退或者开除。
违反廉洁自律要求
•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
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、饮酒等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
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
• 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》
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,给予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;造成后果的,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
• 《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》
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,给予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;造成后果的,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